市农牧局对勃利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
作者:张杨 来源: 农经站 更新时间:2018-05-24 14:03:00
市农牧局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《关于印发<黑龙江省农村集体按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黑农组〔2018〕1号)和中共七台河市委、市政府《关于印发<七台河市农村集体按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(办字〔2018〕16号)的文件要求,市农牧局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县(市、区)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
22日至24日,督导检查组利用三天时间,对勃利县勃利镇、双河镇、大四站镇、小五站镇、永恒乡、抢垦乡、吉兴乡等七个乡镇村级产权制度改革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对照省市《实施方案》文件时间节点的要求,对各级政府建立领导组织机构、制定实施方案、宣传动员、人员培训和入户调查等情况,重点是清产核资、产权界定、成员身份认定和劳龄登记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。目前勃利县所属乡镇、村屯都已成立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、成员认定两个工作组,大部分村级都已开展清产核资、产权界定、成员身份认定和劳龄统计工作。但也存在少数村屯还没有启动此项工作,督导检查组当场对该村进行通报,并要求负责人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原因。督导组同时要求各区县、乡镇两级政府部门要做好改革的督导工作,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。业务部门要做好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解决,确保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政策不走样,改革流程不偏离。